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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IDSF国际裁判训练班暨2007年全国体育舞蹈裁判及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类型:协会消息  点击:   日期:2006-12-14

社体字[2006]590号

关于举办IDSF国际裁判训练班暨

2007年全国体育舞蹈裁判及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大、专院校办公室,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国家级俱乐部、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体育舞蹈运动的发展,提高体育舞蹈运动的技术水平,适应全国体育舞蹈竞赛和教学的需求,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定于2007年3月20日至26日在广东中山举办全国体育舞蹈裁判及教师培训班。同时,为更多地培养国际人才,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经向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IDSF)申请,在本次培训班期间将专门举行中国IDSF国际裁判训练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一)拟晋升国家级裁判(已获得国家一级裁判资格)、教师的人员。

    (二)已获得国家级裁判以及国家级教师(A、B、C三等)资格人员(再培训和年度考核登记)。

    (三)根据IDSF教育委员会要求,已获得国际裁判资格人员需参加国际培训班完成年度培训,未通过英语考试者应参加英语考试。

    (四)已正式拿到国家级裁判证书人员,可参加IDSF国际培训班考试。

二、  培训内容

    (一)有关的体育行政规章制度

    (二)体育舞蹈有关管理规定

    (三)体育舞蹈基本英语

    (四)体育舞蹈比赛着装规范

    (五)标准舞、拉丁舞教学法

三、  授课教师及考官

    国际标准舞/拉丁舞教师将由国际裁判教师协会指派。

    王子文先生(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考官)

    IDSF特派考官:

    Mr. Shawn Tay(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主席团成员)

四、  考核与结业

    (一)已获得国家级裁判证,经培训并技术考试合格者,颁发2007年度裁判上岗证。

    (二)初考国家级裁判和教师的学员,进行理论和技术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证书。经考试未合格者,只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三)拟晋升的国家级教师,经培训并技术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相应的证书。

    (四)参加国际裁判培训班并通过技术及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国际裁判资格。

五、  有关要求

    (一)参加复考及升级者必须携带国家级证书以便甄别资格,否则按初考论。

    (二)  已获得国家级裁判、教师资格者必须参加培训。

    (三)报名时请携带1寸免冠照片3张。

    (四)报考人员须为18岁以上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参加培训不考级者,年龄不限。

六、  培训费用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全部费用自理。可请承办单位协助安排食宿(双人标准间160元/天),也可自行安排。

    承办单位:广东省体育舞蹈协会

              中山市体育舞蹈协会

    联系电话:13809680925/  0760-8873778(中山协会)

    联 系 人:谢灿光  先生

    (二)培训费  每人1200元(已获国家级裁判、教师证书者培训费为1000元),国际培训费每人1000元(已获得国际裁判资格者为800元,其他国家级裁判、教师为1000元)。

    (三)国际级裁判初考费      每人600元

    (四)国家级教师升级考试费  每项400元

    (五)国家级裁判初考费      每人500元

    (六)国家级教师初考费      每项500元

    (七)只参加外教大课的选手,每天学费为800元/每人(8课时)。

七、报名

    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表,于2007年3月1日前报到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邮编:100763

    电话:010—67183764

    传真:010—67133577

八、报到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请于2007年3月19日(星期四)到中山市石歧孙文西路44号工人文化宫综合楼四楼报到(靠近孙文步行街,中山百货)。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日程安排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体育舞蹈  培训  通知

抄送:广东省体育舞蹈协会,中山市体育舞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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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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