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学生街舞协会协会章程
总则:
一、协会名称:厦门大学学生街舞协会
英文名称:The Students'HIP-HOP Association of Xiamen University
二、协会性质:全校性学生社团
三、协会宗旨:
1、丰富你的生活,放飞你的心情
2、为学校文艺活动提供艺术人才
3、丰富大学生健康的课余活动
4、促进我校社团文化繁荣健康发展,提高厦门大学知名度
分则: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凡是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为其工作并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的全校同学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经协会批准,登记后既为本协会会员。
第二条: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2、向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协会工作;
3、参加会员大会,享有对本协会重大事件表决权;
4、协会换届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享有在本协会网页和刊物上发表作品的权利。
第三条:协会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服从并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3、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4、会员有共建协会,维护协会声誉、形象的义务;
5、提高自素质水平和活动能力,维护本协会的团结和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会员交2张一寸个人免冠照后可领会员卡,会员凭会员卡参加协会的各种活动,到场签到,无故五次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条:协会会员每学期会员大会时进行一次会员注册,到场签到,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两名。
第二条:协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网络部。
第三条:协会最高权利机构室会员大会,会员大会常设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代表会员行使权利。
第三章:活动内容
第一条:宣传街舞文化,培养技艺。
第二条:定期开展街舞培训及舞蹈排练。
第三条:配合学校艺术团所开展的文艺活动,挑选推荐优秀会员参加表演。
第四条:举办各种舞会、派对,增进会员之间了解、交流。
第五条:策划、举办面向全校性的大型街舞专场晚会。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协会自筹;
2、社会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二条:经费只用于本协会的具体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负责人讨论,全体会员表决通过。
第四条:本章程自被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于厦门大学学生街舞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