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国际标准第七届“院校杯”全国锦标赛通知
中国际标准舞“院校杯”(原学院杯)比赛,是中国国际标准总会学术与教学分会(原中国国际标准舞协会)自1998年以来,每年一度的全国赛事活动。
“院校杯”不仅是为专业人才,在个专业院校间交流技艺相互学习的艺术平台,同时又是推动全国普通高校美育教育,从国际标准舞中学礼仪,讲气质促进校园文化,倡导高雅艺术的交流平台,同时也是对青少年国际标准舞爱好者,加强国际舞蹈文化素质教育,提高文化内涵和艺术鉴赏力的学习和展示机会。
现定于2004年10月21—22日,在北京举办“中国国际标准第七届“院校杯”全国锦标赛”
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标准总会学术与教学分会(原中国国际标准舞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标准总会学术与教学分会竞赛委员会.
北京国际标准舞学院。
一、 参赛单位 :
全国各地国标舞(体育舞蹈)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标舞(体育舞蹈)协会,各大、专院校,各行业舞协,各舞蹈俱乐部,各地国标舞(体育舞蹈)选手。
比赛地点;北京地坛体育馆.
比赛时间;2004年10月21-22日
报名地点;
1:北京国际标准舞学院(北京市朝阳区楼梓庄爱迪国际教育园区)邮编;100018 ; 联系人:孙文斌; 电话:13366425299
2: 南京艺达国际标准舞协会 (南京市玄武区文德里72号211室) 邮编;210018; 联系人:李 俊;电话:13327815150
报名时间:既日起至2004年9月20日.
比赛组别:
(一)职业组:
1. 职业A组:标准舞、拉丁舞(5支舞。W、T、VW、F、Q;S、C、R、P、J)
2, 职业B组:标准舞、拉丁舞(5支舞。W、T、VW、F、Q;S、C、R、P、J)
(二)专业院校组 :
3. 专业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 1990年及以前出生)
4. 专业B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 1990年及以前出生)
5. 专业青年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 )
6. 专业少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J、VW、F、Q;S、C、R、P、J。1989年—1990年出生)
7. 专业少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W、T、VW、Q;S、C、R、J。1991年—1992年出生 ,服装按规定)
8. 专业少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W、T、VW、Q;S、C、R、J。1993年及以后出生 ,服装按规定)
(三)业余组:
9.青年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
10.青少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1986年一1990年出生)
11. 少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W、T、VW、Q;S、C、R、J。1990年—1992年出生)
12. 少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
(3支舞。W、T、VW;C、R、J。1993年一1994年出生 ,服装按规定)
13. 少年D组:标准舞/拉丁舞
(2支舞。W、T;C、R。1995年及以后出生 ,服装按规定)
14. 少年E组:标准舞/拉丁舞
(2支舞。W、T;C、R。1996年及以后出生 ,服装按规定)
15. 业余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年龄无限制。W、T、VW、F、Q;S、C、R、P、J)
16. 业余B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年龄无限制。W、T、VW、Q;S、C、R、J。)
17.业余C组:标准舞/拉丁舞
(3支舞。年龄35周岁以上. W、T、VW; C、R、J。)
18. 业余D组: 标准舞/拉丁舞
(2支舞。年龄50周岁以上, W、T; C、R.)
(四)普通高校组:
19. 普通高校A组:标准舞/拉丁舞(4支舞)
20. 普通高校B组:标准舞/拉丁舞(3支舞)
21. 普通高校C组: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
22. 普通高校单项: 标准舞/拉丁舞(W、T; C、R.)
A.团体业余独舞组 :
1. 普通高校组:普通高校学生。标准舞或拉丁舞,不少于3个舞种。音乐时间为5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分30秒.
2. 业余A组:
标准舞或拉丁舞,不少于5个舞种。音乐时间为5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分30秒.
3.业余B组:
标准舞或拉丁舞,不少于3个舞种。音乐时间为5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分30秒.
竞赛办法 :
1,团体业余独舞组各队正式报名人数为8—12人,由领队、教练、管理及参赛选手组成.
(2) 根据团体舞表演特点,各组均允许选手不在所规定年龄限制之内,即可高报低及低报高。
(3) 团体舞比赛音乐自备,比赛前将音乐磁带或光盘交竞赛组。公开赛音乐由大会统一安排。
(4) 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比赛轮次,每组报名不足3对,合并组别.
(5) 裁判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内,外裁判代表组成。
(6) 根据报名情况,主办者有权对组别设项进行调整。
、录取名次及奖励 :
(1) 各组别录取前6名,前3名发奖杯、证书,后3名发证书。
(2) 职业组奖金分配方案另行确定.
参赛费 :
团体业余独舞组各项 :
普通高校组及业余A、B组每队600元人民币,兼项另加400元人民币; 公开赛各项 :
职业组 :400元/每对; 专业及业余组;300元/每对;业余少年组 :200元/每对,职业组兼项另加200元/每对;专业及业余组兼项另加;150元/每对;
业余少年组兼项另加100元/每对。
报名办法 :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标舞(体育舞蹈)协会,各大专院校,各行业舞协及各地俱乐部、统一组队报名参赛。如当地没有组队单位,参赛选手可直接向大赛报名处报名,由报名处汇总到所在的省、市代表队参赛。
(二) 请各组队单位自行打印报名表(内容包括选手姓名、性别、年龄、参赛组别、领队姓名、联络电话等)。各组队单位在2004年9月10日前将公开赛参赛名单及团体舞参赛队名单,参赛节目名称,编舞/编曲教师姓名等资料传真或快递到中国国际标准总会学术与教学分会(原中国国际标准舞协会)竞赛委员会.
(三) 各组队单位请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工作,按本规程规定报准选手参赛组别。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的组别,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需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200 元。
(四) 参加所有有年龄规定组别比赛的选手,均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正件(复印件无效)核对资格。
其他 :
(一) 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自理。需要组委会代订食宿的参赛队,请提前与组织委员会联系。有关住宿标准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发补充通知。
(二) 开幕式及颁奖均要求选手着比赛服装。
(三)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象权及衍生作品的版权、著作权归本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录象并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十二、广告事宜 :
有准备在秩序册上刊登广告的团体、个人 , 请与比赛组织委员会联系。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国际标准总会学术与教学分会